当年成立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残保金

当年成立的企业不需要缴纳残保金,前提是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且是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法律依据

《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第一条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二条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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