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党员不能成立支部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情形下不超过7人。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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