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有民事主体资格吗

管委会有民事主体资格,前提是属于机关法人型管委会。此时管委会属于特别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参与到民商事活动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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