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现在已经不需要年度审核了,只需要一年一上报即可。若是市场主体没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会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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