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缓要服刑的时间最短为十五年。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由死缓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之后还可以减刑,但减刑后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刑罚的二分之一,不包括死缓的二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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