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破产可以撤回,但是应在人民法院受理前或同时进行。法律规定,在破产申请人申请企业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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