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住房交易契约之签署乃合法有效,从而赋予其法律约束力。
要使得合同具备充分的有效性,需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首先,作为契约主角的各方主体在缔结该合同时必须拥有与其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契约签订过程中,各方表达的意向应当真诚且真实,不得有任何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最后,所签订的每一条款原则上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应有任何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况出现。
倘若签约各方选择使用合同书的形式进行合议,那么合同自业主与购买人当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即刻生效。
总之,农村住房交易契约是完全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买卖合同家属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亲属得到了授权的话,他们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益的。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已经明确地委托亲属代表自己签署合同,或者虽然当事人之前并不知情,但是在知道之后还是默认这个合同的有效性,那么这种情况下长辈替年轻人签字的合同就会被视为有效的合同。
如果亲属并没有从当事人那里得到授权,只是擅自以当事人的名义去签订合同的话,那这份合同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无效的,所有的责任和后果都需要由那个冒充当事人的亲属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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