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双方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同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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