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驳回申诉当事人不服怎么处理

检察院驳回申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
如果人民法院再次驳回申诉的,当事人依旧可以提起申诉,但是人民法院可能会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五十九条
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和本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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