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需要多久才开庭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一般会在四个月左右开庭审理,但是如果在侦查和起诉这两个过程中被发现无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不会开庭审理。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羁押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侦查结束,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个月;然后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决出是否起诉的决定,由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十五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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