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完庭没有宣判怎么办

刑事案件开完庭没有宣判的,当事人可以向主审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咨询,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开完庭没有宣判的,可能意味着人民法院决定定期宣判;也可能意味着合议庭因为在审理过程中对证据有疑问,从而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判活动监督中,发现人民法院或者审判人员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人民检察院对违反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发现法庭审判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在休庭后及时向检察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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