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包括:
1、辩护人是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诉讼代理人是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辩护人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诉讼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3、其他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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