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

1、走私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一百千克以上;

2、走私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

3、走私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

4、走私乙醚、高锰酸钾四百千克以上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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