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证据不足是立案庭还是刑庭裁定驳回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如果证据不足,立案庭和刑庭都可能作出裁定驳回的决定。
在立案阶段,如果自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立案庭可以在立案后决定是否裁定驳回起诉。在审判阶段,如果刑事审判部门在庭前审查或开庭审理中发现证据不足,也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