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都需要带什么

夫妻协议离婚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双方协商签订的离婚协议、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

双方提出了离婚登记申请之后,还会经历三十日的冷静期,如果在此期间任意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无人反悔的,就应当在期满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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