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确定我省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数量标准的规定》,盗伐林木2立方米或者幼树100株以上,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确定我省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数量标准的规定》明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授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盗伐林木2立方米或者幼树100株以上、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1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较大”、“数量巨大”、“数量特别巨大”。

滥伐林木1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以上、5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较大”、“数量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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