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一方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话,则涉嫌侵占罪,如果该财产价值达五千元,此时满足数额较大标准,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其所在单位的财产的话,则涉嫌职务侵占罪,如果侵占财物数额达一万元,此时满足数额较大标准,则可以立案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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