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客体是什么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邮政管理秩序。刑法规定,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特指邮电工作人员。该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严重不负责任,拒不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故意延误投递邮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四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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