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参与故意伤害抢劫罪能分别定罪吗

共同参与故意伤害抢劫罪,如果故意伤害是在抢劫过程中进行的,是为了完成抢劫的目的而实施的,不能分别定罪。如果伤害行为是在抢劫行为之前或完成之后,不再是为了抢劫他人财产而伤害他人,而实施的,那么能分别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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