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人是谁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人有: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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