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设定抵押如下:共同共有的房屋设定抵押时,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按份共有的房屋设定抵押时,应以抵押人本人所有的份额为限,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与抵押权人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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