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送达派出所后是否还要送达单位

刑事判决书送达派出所后不一定要送达单位。刑事判决书是由法院发出的,一旦送达到派出所,派出所将会通知被告前来接收刑事判决书。在此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再次送达到单位。
被告在接收到刑事判决书后,有权利进行上诉或提出异议。如果被告有单位,一般来说,他们也有责任通知单位相关情况。但是,判决书的正式送达一般已经由法院或执法机关负责,而不需要被告自行通知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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