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必须出庭接受质询吗

被害人不是必须出庭接受质询的。被害人不想到庭或者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来不能到庭的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五条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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