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领取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符合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领取基本资料有:《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医学诊断证明书》、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前引、流产,分娩)。

法律依据


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因此《通知》规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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