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一般有以下这些:

1、对劳动关系有异议的;

2、因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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