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断交后还能报销吗

重庆生育保险断交未超过6个月,补交生育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