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重新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或者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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