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证据材料怎么给法院

起诉离婚的证据材料应在起诉状中列出,并在开庭前提交给法院。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主张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做出决定。

其证据材料有: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子女出生证明、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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