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要素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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