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立案标准是: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份以上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发票合计50份以上,或者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十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份以上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发票合计50份以上,或者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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