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要素会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

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要素是: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为利用会道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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