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能复制不动产登记材料。律师属于代理人,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律师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复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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