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分手后房产怎么处理

未婚同居分手后,一方房产由一方处理,共有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进行实物分割或者变价分割。

男女双方未婚同居一般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分手后不存在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情况,但是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房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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