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迁出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迁户口男方不给户口本的办法:

1、女方可以再次与男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女方可以直接申请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或补办户口簿,再据该户籍证明材料申请户籍迁移。

2、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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