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过了六个月的还能追究吗

嫖娼过了六个月的一般不能追究。但如果该嫖娼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且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依然能够追究其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责任;符合情节较轻情形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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