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缓刑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撤销缓刑假释的情形有:

1、无正当理由,超过一个月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的;

2、对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3、经三次警告,拒不改正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三条

人民法院收到社区矫正机构的撤销缓刑建议书后,经审查,确认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定:

(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二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社区矫正机构的撤销假释建议书后,经审查,确认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具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有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作出撤销假释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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