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怎么去确定呢

产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一方可以依法去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受理的,该当事人就是申请人,而另一方就是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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