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写诉讼理由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中离婚理由部分可以写:

一、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状况;

二、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结果;

三、有无法庭诉讼的经历,结果如何。

四、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女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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