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借款收到的现金如何核算

借款收到的现金反映的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现金,应根据“现金”科目的借方数额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的贷方记录分析填列。

①取得银行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②月末计提利息费用时:

各月计提利息金额=借款额×年利率÷12,

以后各月照此计提利息费用,以此类推。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③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时:

借:短期借款,

借:财务费用,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增加固定资产而向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款项。

①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每年应计利息=本金×利率,

②完工交付使用时计算计入工程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③年末支付银行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④按月计提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第二年末偿还借款利息会计处理同③。

第三年末计算应付利息的同时归还本息: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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