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能否先开具增值税发票

预售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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