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在什么时间内可以撤销起诉吗

合同诈骗立案后,如果被告人主动退还财物,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但是,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效,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即使被告人主动还款,检察院也应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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