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合伙期限要怎样退伙呢

没有约定合伙期限退伙如下:合伙人应在不影响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情形下,提前三十日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通知,同时对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相应的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