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有营业执照吗

律师事务所没有营业执照,有执业许可证。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十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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