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吗

可以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对于合伙事务,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可以商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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