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试算平衡法有哪些

余额试算平衡法有期初余额试算平衡、期末余额试算平衡。

余额试算平衡是指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与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保持平衡,即:

全部账户借方期末(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期末(初)余额合计

余额试算平衡的直接依据是财务状况等式。

局限性:不能发现全部记账过程中的错误和遗漏,因为有些错误并不影响借、贷方的平衡关系。不影响借贷双方平衡关系的业务通常有:

漏记某项经济业务,使本期借贷双方的发生额等额减少,借贷仍然平衡;

重记某项经济业务,使本期借贷双方的发生额等额虚增,借贷仍然平衡;

某项经济业务记录的应借应贷科目正确,但借贷双方金额同时多记或少记,且金额一致,借贷仍然平衡;

某项经济业务记错有关账户,借贷仍然平衡;

某项经济业务在账户记录中,颠倒了记账方向,借贷仍然平衡;

某借方或贷方发生额中,偶然发生多记和少记并相互抵消,借贷仍然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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