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清算组如何构成

公司注销时清算组由股东、董事确定的人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员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清算组成员。属于股份公司的,董事确定的人员为清算组成员。公司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清算组成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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