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成立条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实施了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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