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受让方必须要做的工作是什么

股权转让中受让方必须要做的工作是:调查公司工商档案掌握公司账面资料、调查公司其他股东基本财务状况、商议拟定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公司登记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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