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可以向分立后的哪家公司追偿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进行追偿。我国法律规定,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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