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是不允许解除出资合同的,股东若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承担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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